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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经5月5日消息 2021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对于曾经的流量小花郑爽来说,也是跌宕起伏的一年,先有代孕弃养的事件爆出,事件刚稍稍平息。目前又涉嫌偷逃税款,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据爆料,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时,片酬合同额定1.6亿元,且签订“阴阳合同”。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如果偷逃税款事件属实,郑爽需要面临的就不仅仅是行政处罚了,很有可能涉嫌触犯刑法,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逃避税款的,根据逃税的金额,最高可以处七年有期徒刑,如果积极补缴税款,受过行政处罚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依然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郑爽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态度和表现,若其能积极补缴税款、并接受罚款等行政处罚,且五年内未因逃避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根据刑法有关“悔改从宽“原则,将不予刑事处罚,否则将依法受到刑事追究。

作为公众人物,比普通人更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由于其对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深刻存在,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严守道德底线和社会规范。(作者:李可书博士 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