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起案件,男员工在下班后给女同事发 “ 小视频 ”。公司硬辞退了他,男员工不服气将公司告上法庭。

那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男员工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怎样认定的。

小美(化名)是开开公司(化名)工作保洁小组的组长,小强(化名)是她的组员。

有一天晚上,小美正在家中休息。“ 叮 ” 的一声,一条微信发了过来。小美拿起手机一看,是小强发来的一段视频。点开查看,视频中赫然播放着一些不可描述的场面,吓得她差点把手机从手中丢了出去——天啊,这是哪里来的 “ 小电影 ” 啊!

小美的老公发现后也十分生气,产生了误解。夫妻二人为此吵得人仰马翻,小美当晚就打了几次电话给小强想质问他,但都被拒接。

接下来的几天,又羞又恼的小美向开开公司提交了投诉书,反映了小强的骚扰行为,同时还向公安机关报了警。翌日,公安机关就对小强进行了询问。

小强:“ 警官,这个视频不是我发的,是我朋友拿我手机玩,不小心发给小美的,真的不管我的事。”

警官:“ 好的,那你朋友联系方式是什么?”

小强:“ 我不知道,别问我。”

警官:“ 你的朋友你不知道联系方式?说出来谁信?”

最终,难以自圆其说的小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写下了保证书,希望小美原谅。

与此同时,收到小美投诉信的开开公司也展开了调查。在确认小强的行为后,开开公司向小强出具了《惩戒通知书》,认为其侵犯了同事小美的劳动权利,直接影响到了工作情绪、工作状态、工作效果及对小美的家庭也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家庭关系不睦,产生了猜忌和怀疑,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对小强作出解雇处分。

收到公司的《惩戒通知书》后,小强十分不服气:当时都晚上九点多了,又不是上班时间,公司有什么权力管这件事情!而且警察那边都处理过的,公司还要解雇我是什么意思!

满心不服的小强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小强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开开公司是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图:视觉中国

案件立案后,法官对小强行为和公司处置过程进行了细致了解,并结合当事人陈述和证据分析后认为:

小强的行为构成性骚扰。虽然小强仍辩称视频并非其本人发送、系朋友误发,但其陈述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结合现有证据,可确认小强向女同事发送视频的事实。另外,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骚扰的,都是性骚扰,如身体接触、出示色情文学图像、网上性骚扰、电话性骚扰等,小强向小美发送 “ 小视频 ” 就属于性骚扰的范畴。

解除劳动关系有依据。开开公司已将《员工手册》向小强进行了公示,小强经培训,未提出异议,该《员工手册》可以作为开开公司处理员工行为的规章制度依据。公司有权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对小强行为进行处置。

保护员工权益和公司秩序有必要。小强虽然是下班后发送的视频,但发送的对象为公司员工,其行为已经对小美心理及家庭生活以及正常工作造成困扰,如不妥善处理有可能导致同事关系恶化、员工行为导向偏差、工作效率下降、工作风气不正等情况,长此以往也会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开公司有权进行处置。

故此,法院认为开开公司以小强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事由合理、程序合法,无需向小强支付赔偿金,法院驳回了小强的诉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法官说法

现实中,对性骚扰的防范,早就受到立法的重视和关注。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时,就特意新增了第40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2012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并提出 “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现在《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一十条又进一步明确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这使得职场性骚扰的法律防范与规制愈加完善。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有实效的性骚扰防范细化措施,力争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形成企业全员共同防范性骚扰的整体合力。本案中,开开公司通过《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性骚扰行为受到公司规制,并在收到小美投诉后果断出手,就是单位防范和处置性骚扰行为的典型范例。

作为员工,在遇到性骚扰时,要向本案中的小美一样,敢于说不,以果断坚决的态度遏制骚扰行为的发展程度和再次发生的概率,并注意留存证据材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浙江女大学生试用期遭已婚领导示爱:我在寝室等你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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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小王姑娘大学刚毕业

半个月前进入萧山一家企业上班

目前还在试用期

上班还没两天

一名男性经理就对她示爱

小王有男朋友也知道对方有家室

选择了拒绝

可对方不依不饶

发展到最后

竟然要挟小王让她离职

女大学生入职遭性骚扰?

拒绝后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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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浙江一女大学生试用期遭男领导示爱!没想到半个月后…

小王刚大学毕业,半个月前进入杭州萧山一家大企业工作。一入职,就有7000元的工资,可是现在,她已经离职了。小王说,这是被一位男性领导给逼的。

小王

她就给我打电话,劝退我,电话里的内容是说,就算我留下来工作,他也不会要我,而且我是试用期,他可以无条件开除我。

小王告诉我们,这位领导是她的部门经理,经理之所以这样对她,是因为她拒绝了对方的非分要求。

小王

前几天语言比较暧昧,什么乖丫,晚安,要乖,在寝室等我,比较暧昧的话。

小王说,他们部门经理姓陆,她刚刚入职,陆经理就好几次约她吃饭,但都被她拒绝了。直到半个月前,陆经理约她吃中饭,说跟工作有关。

小王

把我骗出去吃饭,以工作的名义骗我出去吃饭的时候,在饭桌上问他什么工作也不说,一直跟我闲聊,像约会一样。

小王说,这顿饭跟工作压根没有关系,吃完饭,陆经理又约她吃晚饭,看电影。

小王

约完会之后,他就跟我说喜欢我,并且拿钱诱惑我,然后要给我买护肤品什么的。

小王当即拒绝,表示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可到了晚上,陆经理还是不停发信息过来,说对小王动心了。

小王

领导做的最出格的事情,他明明知道我有男朋友的情况下,他还要来撩我,并且让我跟男朋友分手跟他在一起,挖墙脚。

其实刚进公司,小王就知道陆经理有家室,她坚决不肯做第三者。可是接下来,陆经理对她换了一副面孔。

小王

还要劝退我,因为我是刚毕业,我找到一份工作也很不容易,他这样劝退我的话,我也丢了工作,我觉得这个是他最过分的一个地方。

小王最终离开了公司,她认为这都是被陆经理给害的。针对小王的讲述,我们通过电话联系上那位陆经理。

陆经理

之前,因为之前跟我有个语言上的暧昧,但是我没有录音。

陆经理表示,小王刚来他们公司的时候,对他十分关心,说话也有些暧昧。让他错以为小王对他有想法,因此才发了那些信息。

陆经理

她给你看的这些聊天记录,聊天记录确实给她发过一些聊天信息,让我自己觉得也不是太合适,言语上有些不当,我觉得也是仅此而已,事实上并没有做过多的接触。

男领导:言语上有些不当

公司:当事人已经离职

过分!浙江一女大学生试用期遭男领导示爱!没想到半个月后…

按照陆经理的说法,这件事完全是一个误会。可是小王说,对于陆经理的骚扰,原本她想着能躲就躲。可没想到,被她拒绝之后,陆经理一下子变了一个人,对她的工作百般挑剔,甚至威胁要辞退她。小王出示了一段电话录音。

电话录音:陆经理

本身试用期过不过,本身要我这边签字的,就算不过,也并不需要找理由。

小王当时的确还在试用期。那么,陆经理真的是骚扰不成,就要开除手下的女员工吗?对此,陆经理也出示了他跟小王的一份微信聊天记录,在这份记录上,陆经理一直在强调,自己并不想小王离职。可小王出示的那段录音,又该如何解释?

陆经理

本身在电话里骂我,我可能说的是一时气话,我又没到人事去,做辞退的动作,根本没有叫她写离职申请。

陆经理解释,自己只是气话。然而,小王说,在这样一个经理手下,发生了这一系列事情,她已经没了安全感。最终,她自己提交了辞职报告。

小王

他既然这样说了,不管他什么时候开我,我留在这里工作的话,我每天都要提心吊胆,可能我最后一天工作就把我开掉,所以我想着,我只能离职了。

在离职之后,小王感觉,自己很可能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但是她希望是最后一个。于是,她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公司。

小王

公司第一时间对他做出了开除决定。(记者:你对公司的决定是怎样态度?)我还是挺满意的,毕竟一个公司对这种损害企业形象的事情是零容忍。

对此,陆经理表示,他对小王,言语上确实有不妥之处,但并没有做什么。他目前的确离开了公司,但是,并非被公司开除。

陆经理

她所说我被公司开除,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因为她带人来公司闹,我觉得这个事情影响不好,我跟公司沟通之后,我是自己提出来离职的。

针对这起事件,我们也联系上了当事双方之前工作的企业。

单位工作人员

本身是员工之间,感情上面或者交往上面出现的一些问题,这块我们说实话以劝导沟通为主,第二个,后续处理我们也进行了沟通,不管什么原因,他作为公司上属,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合适的,最后双方达成共识,他选择离职这样的情况。

针对此事,律师表示,即使陆经理已经离职,仍然有责任向小王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