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否则将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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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广陵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一条未采取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的流浪犬。为防止发生伤人事件,民警随即采用专业工具,对该犬进行了控制。

据介绍,目前扬州市主城区共有犬只6万余只,其中,登记犬2万多只,未登记犬、流浪犬约4万只,犬类扰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对此,警方表示,将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系犬绳遛犬、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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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防范大队副大队长陈思远表示,将对遛狗不牵绳进行集中整治,为老百姓安全出行予以保障,净化扬州的城市环境,并以责令改正为主,对屡教不改的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介绍,2020年,扬州市就出台《扬州市养犬管理新规》,明确携犬出户必须牵绳,且犬绳不得超过2米;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禁止在主城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不系犬绳出户造成犬只伤人,驱使或放任犬只伤人,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扬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