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29日讯——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
铜仁市委原常委、玉屏县委原书记王俊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禁酒令”问题。2013年至2019年,王俊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黄某某、刘某某等9人赠送的礼金2万元、“红星闪烁”茅台酒6瓶、国宴茅台酒6瓶、普通飞天茅台酒20瓶、“30年国酒香”香烟2条;王俊铭违反《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在公务接待中多次安排玉屏县机关事务局提供茅台酒。王俊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王俊铭简历
王俊铭,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北魏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4月参加工作。
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河北省魏县北皋供电所职工;
1987年4月至1988年6月,任河北省魏县白仕望乡电管所所长;
1988年6月至1995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魏城镇供电所副所长;
1995年7月至1996年4月,任河北省魏县电力局副局长;
1996年4月至1998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魏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河北省魏县仕望集乡党委书记;
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河北省魏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副县长;
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贵州省玉屏县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
2020年3月,免去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