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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海涛等七名同志

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杨海涛等七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杨海涛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  治任县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施镜湖任县地震局副局长(事业副科);

杜兆雄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副科);

寸熠铧任县滇中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事业副科);

李丽松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事业副科);

赵育琴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事业副科);

杨海涛等7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4月起计算。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网 微观大理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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