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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小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看见,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查封,将于将于2021年06月01日10时至2021年06月02日10时止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01

一、拍卖标的: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15)第J1632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67.21㎡,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及配套设施(生产生活备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批准使用期限为2051年10月25日,剩余使用年限约为30年,权属人为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上附着物、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起拍价:11800万元

四、增价幅度:40万元

五、保证金:1180万元

标的物介绍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土地)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闽)光明[2020](房)字第PTY225号)

拍品名称

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15)第J16322号

拍品所有人

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产用途及土地性质

土地性质:出让

租赁情况

买受人自行看样调查,详见《拍卖公告》

钥 匙

配套情况

买受人自行查询情况,以现场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

1、被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67.21㎡,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及配套设施(生产生活备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批准使用期限为2051年10月25日,剩余使用年限约为30年,权属人为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上附着物、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权证编号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15)第J16322号

3.限购情况:详见《拍卖公告》特别提醒第四点

4.税费负担情况:详见《拍卖公告》第八点

5.物业情况:欠物业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业查询

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买受人自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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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一、拍卖标的: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11)第N2011330号】。土地面积为2824.01㎡,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终止日期:商业40年、住宅50年(自2011年8月17日起算),权属人为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上附着物、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起拍价:8760万元

四、增价幅度:30万元

五、保证金:876万元

标的物介绍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土地)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拍品名称

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11)第N2011330号

拍品所有人

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产用途及土地性质

土地性质:出让

租赁情况

买受人自行看样调查,祥见《拍卖公告》

钥 匙

配套情况

买受人自行查询情况,以现场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

1、被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2、银行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11)第N2011330号】。土地面积为2824.01㎡,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终止日期:商业40年、住宅50年(自2011年8月17日起算),权属人为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上附着物、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权证编号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11)第N2011330号

3.限购情况:详见《拍卖公告》特别提醒第四点

4.税费负担情况:详见《拍卖公告》第八点

5.物业情况:欠物业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业查询

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买受人自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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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ID:hxdbptzx

▌来源:闽中网转自阿里拍卖·司法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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