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陕西西安发生了一件奇葩事。一出租车驾驶员车内猝死,车上被贴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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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者称,该驾驶员38岁,疑似早餐后身体不适停靠路边休息后于车内猝死。知情者表示,对于民警贴条时未劝司机驶离,未查看具体情况的行为表示不解。今天,也就是5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城大队回应,该情况已向领导汇报,目前正在核实中。

社会秩序需要法律和规则去约束,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把车停在了不该停的位置,被贴罚单也无可厚非。但是,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这就很关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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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事件来说,贴单本身如果车内有人是要告知一下司机的。不知道法规上可有对应要求。查了一下交管法,罗列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法令明确规定,贴罚单时候,司机在现场是要告知司机的。这个案例显然是没有告知。或者是交警敲了几次车门,司机未能回应,交警以为司机是故意捣蛋了目前等着调查结果公布,很多细节无法靠猜测得出。

但是,就事件本身而言,有两个点值得吃瓜群众关注。

一是出租车司机猝死,这确实是一件不幸的事。这个世界上,各有各的难处,生活在不同方式,阶层之下,总有不同的幸福和苦难。

二是交警可能从工作角度出发没有错(假设多次喊了,未有回应,但愿有执法记录仪可以佐证),但是一个人,在车里猝死了,还被贴了罚单。这得有多冷漠的社会才会发生的事。吃瓜群众可能无法左右制度,但是绝对可以对冷漠和残酷致以鄙视。

作为公职人员,除了履行职责,行施权力,还要有道德规范,连起码的人性都不讲,还配这个岗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