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20岁李姓宅男,找了大他10多岁的女子「小曼」(化名)上「性调教」课程,双方谈妥「学费」1万2000元,结果,李男只付订金2000元,并于「课程」结束后借故落跑。苗栗地检署认李男涉有诈欺得利罪嫌,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男于去年11月14日凌晨3点许,透过网路通讯软体结识小曼,他明知自身没有稳定收入,却佯称愿以1万2000元接受小曼实施性调教课程,李男为了取信对方,先汇款2000元给小曼。

双方约好于当天晚间于1家汽车旅馆上课,结果,当李男接受完小曼调教后,借故要去领取剩余的1万元「学费」一去不回。小曼在房间内等候了近1个小时不见李男返回,也联络不上李男,愤而报警控诉李男强制性交。

案经检方侦查,小曼虽将她与李男的通联记录删除,但李男的手机中仍保有双方约定 的相关讯息,强制性交罪嫌不起诉。不过,李男「上完课」仅付了2000元就落跑,检方认为涉有诈欺得利罪嫌,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