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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许,黄冢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黄冢乡水厂北面有一辆白色汽车开到河里面了,车内有一年轻男子。接到报警后,所长郭兴伟迅速带领值班副所长陈哲哲、民警李红涛、辅警赵友臣、朱泰霖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辆白色领克轿车淹没在河水中,车内有一名男子,面对民警的大声呼叫没有任何反应,民警意识到车内男子已经失去了意识。这时,所长郭兴伟一边联系120急救中心,一边安排副所长陈哲哲带领辅警赵友臣下到河里,对车内人员进行救助。时间就是生命,民警来不及脱掉衣服,勇敢地跳入深水中,游到轿车附近时,体力已基本耗尽,在闻迅赶来的热心群众帮助下,民警将车内已经没有意识的男子救到岸边,这时杜集镇卫生院120急救车也及时赶到了现场,在民警协助下,医生立即对该男子进行抢救,大约五分钟后,该男子逐渐恢复了意识。经了解,该男子为黄冢乡付大庄村民,近期因为家族矛盾,产生了轻生念头,上午10时许从家中开车出来,路过河边时一时念起,将轿车开到河里,准备溺水轻生。

目前,该男子在杜集镇卫生院内继续救治,生命体征平稳,在家人的劝说教育下,已经打消了轻生的念头。

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虞城县公安局黄冢派出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立足辖区实际,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意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副所长陈哲哲等人不顾生命危险,跳入河中勇救轻生溺水群众的事迹,受到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编辑 刘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