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市纪委市监委持续对党员、公职人员突出问题进行分期通报曝光。本期将四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通报如下:

一、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马兴祥任寻甸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签字审批以加班补助、奖励费等名义从县林业局下属苗木管理站账户列支8.4万余元用于发放津补贴。2020年5月,马兴祥因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小板桥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19年,小板桥街道小板桥社区在组织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党团主题活动过程中,向参加会议活动人员违规发放误餐补贴,合计21万余元;超范围向4名社区民警发放目标责任奖,合计1万元。时任小板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叶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叶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嵩明县原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云高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李云高在担任嵩明县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违规向职工发放津补贴21.8万余元。2017年12月,李云高因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石林县公证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石林彝族自治县公证处先后共违规发放随案补助、加班费、值班费等津贴补贴共计59万余元,违规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4.6万余元。2021年4月,县公证处主任元正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证员助理兼会计袁艳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三级公证员兼出纳李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党员、公职人员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通报曝光的问题提供线索,市纪委市监委将对相关举报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和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1日

来源:昆明日报

编辑:李忻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