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江津法院与重庆市渝信公证处联合举行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江津区法院、区司法局、重庆市渝信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签署仪式上,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江津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世军,重庆市渝信公证处主任许科竞代表两部门共同签署了《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两部门将建立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机制,公证处将接受法院委托,参与执行阶段的司法辅助事务。

协议明确,公证处可协助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情况。针对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公证处可协助法院审查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交的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对其中的担保内容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此外,协议还约定,公证处可参与法院在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等工作,协助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

▲签署合作协议

签署仪式结束后,三部门召开座谈会,就本次司法协作的具体内容、对接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张世军局长介绍执行工作情况

张世军局长、许科竞主任分别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近年来江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重庆市渝信公证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就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的人员配备、协作机制等提出了若干意见建议。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机制建立为契机,通过公证服务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推动社会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为您解忧,法院办了这些“小事儿”

到法院先做这件事,不打官司也能解纠纷!

恶意损坏拍卖房,罚款、赔偿上万元!

供稿:陈博律

摄影:彭雪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分享、点赞、在看,记得3连喔,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