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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告诉你天上掉馅饼,

那么这个人一定在你脚下挖陷阱。”

“面对诱惑,理性思考。”

“人间正道是沧桑。”

……

各位,这些金句出自一场公开庭审。

4月28日上午

惠山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走进无锡市立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就蔡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此举系多部门联合举办创建“无诈社区”活动之一,该院第三检察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立信学院300余名师生及家长代表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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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向旁听的师生介绍了常见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方式及特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该院毛龙弟专委结合案件,提醒旁听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牢记如下要点,谨防诈骗。

◆一是保持清醒,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二是网络交友要谨慎,认定所谓“关系”不靠谱;

◆三是及时止损,减少不必要损失。

被告人蔡某某当庭认罪认罚,法庭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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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诈校园”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拉近侦查、检察、审判工作与普通居民的距离,使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实处、落到细微处。下一步,惠山区检察院将继续联动各职能部门,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地通过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自保意识,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无锡惠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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