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据红星新闻报道,2020年12月引起大众关注的“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有了新进展,据该案被害人张玉刚介绍,近日法院已经裁决对朱某宇执行收监。

此前报道,朱某宇合同诈骗1097万,2020年1月10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300万元,并责令朱某宇退赔被害人1097万元。

但在收监前夕,朱某宇体检时血压高达230mmHg,病情达到高危程度,按规定只能“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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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副行长合同诈骗1097万元

据该案披露的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8月至12月,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某宇因为没有能力偿还个人债务,利用其职务身份编造借款企业需要贷款周转资金等理由,以借款企业的名义与被害人王学军经营的蓝色物资公司、被害人张玉刚签订借款合同并作为担保人,先后实施4次合同诈骗,数额共计1100万元。

截至2016年7月1日,仍欠金额1097万元,后受害人以朱某宇涉嫌合同诈骗报警。

2020年1月10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1097万元。

法院宣判后,朱某宇不服,提出上诉。同年4月1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事实上,二审之后朱某宇并没有入狱服刑,而是继续以“保外就医”之名继续在监狱外逍遥法外。

“刑事判完不收监,民事判完收不到钱。”张玉刚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认为骗取“保外就医”是朱某宇预谋好的,其目的就是不坐牢,并逃避债务。

依据规定监外执行

2020年12月,经张玉刚四处反映情况后,“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经媒体报道引发大众关注。

为此,同年12月12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案情况通报》,经详细调查,确认朱某宇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并且检查机关对朱某宇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脱管漏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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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朱某宇在协调看守所收押未果后,还送往到了临时拘押场所隔离了一个月。当所有准备工作进行完,准备送往监狱服刑时,送至医院体检时朱某宇的血压已高达230mmHg。

该案一审法院主审法官表示,“朱某宇患高血压,虽经治疗但仍达到很高危程度并发脏器受损,依据司法通[2014]112号规定,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相关条款规定,我们只能按照规定对其监外执行。”

重新体检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裁决收监

据张玉刚介绍,《通报》发布之后他并不认可调查结果,向相关部门申请了要求换一家医院随朱某偶遇进行体检。

“4月初,我终于收到好消息,相关部门建议对朱某宇执行收监。”

张玉刚称自己得知消息之后非常激动,随即向司法局、检察院、法院一一核实,得到了一致答案。

4月29日下午,滨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院已经裁决对朱某宇进行收监。对于此案是否有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在调查当中,现在还不得而知。

张玉刚称,经过5年维权,张某宇终于进了监狱,他还希望相关部门继续调查,看背后是否有人涉嫌违法乱纪。

不能让判决成为“一纸空文”

“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之所以引得大众关注,最为关键的便是他获刑14年却凭高危疾病骗取“保外就医”一事。赫赫凶名的孙小果,震惊网络的内蒙古“纸面服刑十五年”事件,这背后都有“保外就医”的影子。大家对“保外就医”如此敏感,是因为“保外就医”最容易造就“纸面服刑”,让犯下不可饶恕罪行的罪犯逍遥法外,负面影响也极其恶劣。

那“保外就医”到底是不是法律漏洞?

“保外就医”法律上称之为暂予监外执行。字面意思,暂时在监狱外执行刑期,这是法律的人性考量,某种意义上是对重大疾病患者采取的特事特办。

但注意,虽然不在监狱内,服刑人员的身份并没有改变,逃离特定区域便是逃脱犯,数罪并罚。

而之所以出现“保外就医”造假,出现“纸面服刑”这种情况,权力失守是一方面,还有就是监管的不到位。

对于“纸面服刑”,不管是当事犯罪者还是“包办”者,都要一体化、一揽子、一棍子追究到底。要将法律的利剑高举,威慑罪犯的同时让受害者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而在监管上,对于“保外就医”的审批要层层把关,相关的审批直接具体到对应的负责人。对于确认保外就医的罪犯,加强狱外跟踪管理,发生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及时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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