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名鲁银城市公元四期的业主们反映,前不久社区公示了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到期,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意见征求,已有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继续服务的相关通知,包括意见征询的数据。

但是多名业主表示

对合同到期续签的事

以及意见征求的工作并不知情

大伙对现在公示的结果表示质疑

业主:征求意见为什么没到我家?公示时间为何在到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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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银城市公元四期的公示栏里,张贴着由长城中路街道鲁银社区居委会于2021年3月16日盖章公示的情况说明,内容写到:银川鲁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鲁银城市公元的服务合同将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根据相关规定,鲁银城市公园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继续为小区服务,符合续签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所达的人数。同时还附有业主意见征询情况和入户回访结果,数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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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不少鲁银城市公元的业主,尤其是四期的业主都表示,对要续签合同的事前期并不知情,部分业主也没有接到意见征求的相关通知。“我们是在业主群里看到有业主发才知道这个事情的,之前从来没有接到过通知说我们的物业服务合同要到期了,要续签需要征求意见等消息。”业主们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入户调查流程和结果产生了质疑。

根据公示栏公示的相关内容,城市公元共有1到5期,总户数为6751户,共征询意见4987户,其中4662户同意。在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街道办事处公示的“鲁银城市公元小区业主入户回访结果”中显示,经街道按照同意率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抽查回访953户,953户全部同意由银川鲁银物业有限公司继续服务。对此,业主张先生表达了异议,“我就接到过回访电话,对方说是长城中路街道办的,当时问我同不同意物业继续服务,我明确说不同意。这是这个公示的结果等于说回访同意率是百分之百,我对这个结果的真实性是有质疑的。”

也有部分业主表示自己接到过意见征求的入户调查,但是对方没有明确说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了,只是让填个表,或者问问业主有没有对物业公司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就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许多业主不知道这个事,这些征求意见的数据是怎么来的,数据真实性有没有问题,流程有没有问题。”业主常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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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记者随后和部分业主代表

来到了长城中路街道鲁银社区

了解具体情况

社区:意见征求工作委托给物业 数据经过街道抽查回访

鲁银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市公元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还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年后鲁银物业有限公司便向社区提出合同要到期的事情。“我们也咨询了街道办,按照流程需要入户征求意见,但是我们5期都是一个物业公司,6000多户,而社区工作人员只有9名,工作量太大了,当时也咨询过第三方公司,费用比较高,最后就把征询意见的工作委托给物业公司去做了。”鲁银社区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2021年1月4日正式下发的意见征询委托书,委托鲁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进行意见征询工作,由社区对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并进行了张贴,但是现场多名业主表示没有见过这张委托书。

鲁银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关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根据征询意见结果,物业公司确实征询了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在这4987户中,4662户都表示同意与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这4000多份征询意见表社区进行汇总之后送到长城中路街道办,由街道办按照同意率的百分之二十进行抽查回访。“征询意见按照规定并不是要征询每个人的意见,存在有些业主没有被入户征询的情况。”鲁银社区工作人员解释道,并出示了前期四千多份征询意见表与街道办反馈的回访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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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记者在街道办汇总的回访调查表中随机联系了多名业主核实情况,在随机拨打的几个电话中,大部分业主都表示接到过意见征询的回访电话,并同意与物业公司续签。个别业主则表示对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事不知情,没有接到过回访电话。鲁银社区工作人员解释道,这其中存在房屋出租、家庭里其他成员填写意见不一致、改变意见等多种原因。

现场有业主在看过征询意见表后指出,大篇幅内容都是物业公司承诺的方方面面的工作计划。最后有个表格写道:我们共同走过了十个春秋,您是否同意银川鲁银物业服务公司继续为园区提供物业服务。有同意和不同意两个选项,业主提出通篇没有涉及物业服务是否到期的相关内容,容易给业主造成概念模糊。

对于公示栏张贴的几份公告,签字盖章时间都在3月21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之前,但是实际正式张贴出去都在4月份以后的原因,鲁银社区解释是因为工作量太大,当时是在合同到期之前将4000多份表上交给街道办了,街道办要求社区汇总成表方便他们抽查回访。于是社区对数据逐一进行汇总,再送去街道办抽查回访,再把最终数据统计出来已经到4月份了。对此,部分业主认为社区和街道办实际公示时间与签字盖章的时间不符,且物业公司作为续签物业合同的利益相关方,从立场出发是希望续签的,在意见征询的过程中会不会对征询样本进行有利于自己的选取存在质疑,提出希望能够重新进行意见统计。

关于选聘物业服务公司

意见征求工作的正规流程是什么

部分城市公元业主们

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

下面应该如何进行

随后记者来到了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物业办

进行询问

占总数20%的业主不同意 纪委可重新核查数据

长城中路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对征求业主意见的主体,并没有规定表明物业公司不能受委托开展这项工作。此外,征询意见表的格式内容,包括样本选取也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征求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即可。“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统计数据不公平,有问题,街道办会负责对这些统计的数据进行抽查回访。”

同时,工作人员解释道,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中,同意的“门槛”相较过去降低了。根据《民法典》物权篇第278条相关规定,关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该款项应该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样算下来,不到一半的人如果同意与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就可以通过。现在公示时间的问题,我们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就提出公示以后,如果业主觉得公示结果或者数据有异议,只要城市公元业主总数的20%联名,以文字性材料反馈,我们会让纪委介入再核实数据真实性,如果存在问题就叫停工作,重启征询意见和表决的程序。”长城中路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说。

就长城中路街道办和鲁银社区实际公示时间与签字盖章公示时间不符的情况,记者向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长城中路街道办的公示流程存在问题,应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在内容里进行详细说明,明确公示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业主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目前,鲁银城市公元还没有与物业公司进行续约,截至记者发稿前得知,由四期的业主们牵头,现在正在对小区5期不同意与物业公司继续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进行数据统计、签字等工作,业主们表示会按照要求联名来表达真实诉求。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张佳丽 齐峰

编辑 | 李神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