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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乡村白大褂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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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待遇参照村委会副主任,这项政策在这个省大范围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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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参照村委会副主任!所有村医缴纳“五险”

近日,广西省卫健委发布通知,西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11家乡镇卫生院、83个村卫生室等资源组建西林县公立医院集团。

县域医疗集团之下,该县建立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机制,由县公立医院集团统一公开选拔招聘村医,村医补助按当地村(居)委会副主任补助标准落实,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五险”社保待遇。

也就说,全县村医待遇都按照村(居)委会副主任补助标准落实,并且全部缴纳“五险”。

不仅如此,聘期满后,村医可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百色市事业单位中流动,拓宽了基层卫生人才个人职业发展空间。

也就是说,村医的身份直接转变成了“单位人”!

02

全省多个县市铺开!村医成为“单位人”

西林县不是广西自治区唯一一个执行“县招乡聘村用”的地区。实际上,村医待遇参照“村干部”,全部缴纳五险,已经在全区多地落地执行!

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钦州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中,就明确全市政府办村卫生室的医生实行“镇聘村用”,纳入镇卫生院管理。纳入“镇聘村用”管理的乡村医生待遇参照当地村委副主任标准落实,完善养老保险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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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前广西南宁市也发布了《青秀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村卫生室负责人由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择优聘任,对所有聘用的乡村医生必须进行岗位培训,聘用后的乡村医生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并明确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去年7月份,青秀区全面完成了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共聘用乡村医生54人,“个体户”变成了“单位人”,并享受村委副主任工资待遇,统一购买养老、医疗等6项社会保险。

03

村医全部“转正”,年收入近7万元,超卫生院水平!

而在广西北海,“乡聘村用”政策之下,村医的待遇已经得到了更大保障。

早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北海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通知》明确:

1、村医“转正”,优先入编

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自聘职工。

对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在使用事业编制招聘时,可优先录用。

2、政府每月发放1400元基本工资

3.依法为村医缴纳六险

乡镇卫生院依法为乡村医生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和医疗责任险。

可以看出,北海市的“乡聘村用”政策可谓是面面俱到,无论是给乡村医生建立入编转正机制,还是统一缴纳社保,都从政策层面上提高了村医的地位。同样是基层医师,乡村医生并不比卫生院的职工差,福利待遇更不会比他们差!

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看惯了太多“乡聘村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很多村医都会发出不信任的声音。

距北海市发布的“乡聘村用”实施办法一年后,人民网发布了一篇报道《北海市创新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助力脱贫攻坚》。

据了解,在实行“乡聘村用”后,市县财政投入“乡聘村用”人员经费963.71万元,其中乡村医生基本工资经费646.21万元,乡村医生人年均总收入可达6.76万元以上,人年均收入约增加0.5万元,平均算下来每月能有5600多元的收入。

这样的收入确实可以说是普遍高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平均工资。

在养老保障方面,市县财政投入社会保险经费303.91万元、医疗责任险经费13.57万元。以村卫生室或乡村医生为单位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为乡村医生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等六险,极大的分担了乡村医生职业风险。

最后,笔者有几句心里话想和所有勤勤恳恳,等待曙光的乡村医生们说说:

虽然这不是全国所有的地区,但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关于解决村医难题方面已经朝好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希望的象征。

我们每一次报道,都是希望有更多地方部门看到这些好的地区,好的示范,将好的政策切切实实落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