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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4日,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乌达交警大队新华书店警务站执勤人员在乌达辖区大十字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当日上午8时50分左右,民警发现一台黑色无牌“电动摩托车”体积明显偏大,通过检查合格证发现,该车标注的车型为普通两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随即将车辆拦下,并告知驾驶人骑行的是机动车,驾驶人惊奇不已。

图为当时查获驾驶人和车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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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显示该车为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驾驶人王某,男,年龄为14岁,该驾驶人因年龄不符,不具备骑行电动车的资格,且车辆也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因驾驶人为未成年,民警对监护人和驾驶人一并进行了骑行电动摩托车相关知识的普及和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第一时间约谈驾驶人、监护人,告知未成年人骑行电动摩托车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而且在驾驶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极低,不允许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经过大队领导的循循劝导,监护人意识到了自身没有尽到应尽的监护义务,并表示诚恳接受批评教育,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身体各项机能不足以安全的操控驾驶机动车,其次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的驾驶方式也不同于机动车。大家在购买类似车辆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车辆,仔细查看车辆合格证,保留好购置手续,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驾驶它的条件,如果是机动车,一定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在车辆正常落户后,才可以放心的上路驾驶。

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整车公告产品详细信息的车辆类型,正确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并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后才能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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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好比“肉包铁”

若骑行者在骑车时存在违法行为

后果可想而知

严查电动车违法,不是为了处罚

而是为了安全教育

希望大家勿用侥幸换幸福

不拿生命赌明天!

■ 公安民警的春节“很平常”

■ 心中若有光 异乡亦故乡

■ 发生这些交通违法情形可以网上申请消除!

▎编 辑:蛋 蛋

▎素 材:乌海市交管支队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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