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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4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题发布会上获悉,云南在民族地区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

会上,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智介绍,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来,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大幅提升。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基本实现一县一示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全部完成,"20条底线"全部达标,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成效明显,我省高校研究生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数由2016年的3769人增长至2020年的7538人。

云南还实施培训就业工程,对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全部给予技能培训、提供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2020年,全省全年新增转移就业165.53万人,其中,"直过民族"15.62万人。加强民族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发展等,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直过民族"聚居区完成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加大农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等保障力度,"十三五"期间民族地区平均每年有206.71万名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4.09万人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族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建设城市公办养老机构69家、农村敬老院334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84家。

同时,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展览,开展"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续写民族团结誓词碑"等活动,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精心实施1021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创建102所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9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7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建普通话示范村701个,完成7752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促进各民族语言互通、心灵相通。

此外,全省共创建9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2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4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000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或示范单位,106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十三五"期间,39个集体和42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被表彰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设12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刘智表示,云南还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工程,878个沿边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任务目标。建设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初步形成比较完整、具有云南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从法制和政策层面立起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推进民族聚居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省州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民族关系和联动响应处置机制,全省边境和睦安宁局面不断巩固。

云南网记者 彭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