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一些有钱人会找管家对自己房子进行管理,而现在物业的性质和过去这些管家的性质其实一样都是为业主服务。但过去管家和房主的矛盾很少,因为他们非常听房主的话,房主让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而现在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却越来越多,甚至很多业主都建议取消物业,自己找人对小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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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现在的业主对物业有这么大的意见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①首先就是现在的物业费收支不透明,也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业主不知道自己所交的物业费花在了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交多少物业费,该交多少都是物业公司说了算。所以存在很多物业公司乱收费和收取物业费过高的现象,这会引起业主的不满。

②服务水平不达标,在过去二十年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城市建设了大量的小区。所以对物业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大,但社会上却无法提供这么多专业的物业公司,所以有很多物业公司都是临时搭凑的,没有经过专业的服务培训,对小区进行管理时服务水平比较差,管理比较粗暴,很容易和业主产生矛盾。

③收取物业费时非常积极,处理问题时却总是拖拖拉拉。现在物业公司给业主的最大感受就是收取物业费时非常积极,有时甚至不让业主晚交一天,但遇到问题需要处理时,物业总是推三阻四,拖拖拉拉。例如我们小区,上次楼道的声控灯坏了,有业主反应给物业,结果过去一个多月了也没见到有人过来维修,很多时候业主都不得不摸黑回家。

如今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所以很多业主都建议取消物业,业主自己或者聘请相关人员对小区进行管理。

关于是否应该取消物业的问题,去年央媒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比物业更好的服务机构或者方式,物业很难被取代。而且并不是所有的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都不行,也存在很多不仅服务水平高而且收费合理的物业公司。

老王也认为处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问题不能一刀切的把物业取消了事,而应该制定各种规则让物业公司收费合理和提高服务水平。例如根据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制定等级,就像酒店一样分成一星级到五星级,每个等级有统一物业费标准,这样小区可以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来选择物业。其次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小区物业费的收支明细,这样让业主做到心中有数,即使因为客观原因需要涨物业费,业主也无话可说。最后物业公司要定期对物业从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相信在物业费收支透明化,服务水平又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自然会不断减少,取消物业的呼声也会不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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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很少有物业公司能自己约束自己,要想做到以上几点,应该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而今年最新的《民法典》对业主和物业公司存在的最主要的几个矛盾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业主增加3点权益需要了解。

第一:物业公司如果服务不好,业主有权进行取消或者更换

过去很多物业公司都是一些开发商配备的,业主基本没有权利取消或者更换。但新的《民法典》第284条和278条规定: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业主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此项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才可以更换或者取消。

从这份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未来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水平差或者存在乱收费情况,引起小区业主公愤的情况下,小区业主有权取消或者更换物业公司。这样有利于促进物业公司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不然很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危险。

第二:业主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物业费的收支明细

我们前文提到过,现在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主要矛盾之一就是物业费的收支不透明,不知道自己所交的物业费都用到什么地方了。而且由于物业费的用途不透明,还存在一些乱收费的现象。但在今年《民法典》第943条中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如果以后物业公司将各种费用的使用明细公示的话,这样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将减少很多。

第三: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所得归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我们留心的话就会发现,现在很多小区的电梯内、楼梯的墙壁上和停车场内会有一些广告牌和投屏广告,这些广告实际和电视台打广告是一样的,每年都会给小区带来一定的收益。另外一些小区的公共停车位也会带来一定收益率,例如一些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车的话是需要缴纳停车费的。过去这些收益很多时候物业公司根本不会提起,更不会公示,所以很多业主都不知道有这些收益。但今年的《民法典》第282条中有了这样的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以后,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这样的话,物业公司在公示收支明细时,业主可以要求加上这些公共区域所得收益明细,这样业主可以少交一些物业费。

总结:总体来说如果未来物业公司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做事,那么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将少上很多。你对取消物业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