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起纷争 大额彩礼终返还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2020年12月16日,原告通过媒人向被告给付了见面礼现金60600元,被告实收60000元。12月30日,双方订婚、会亲家,原告通过媒人向被告支付订婚现金40600元,原告的父母支付被告见面礼2200元。2021年1月6日,按照农村习俗,女方到男方家看家时原告的母亲向女方支付了1000元的见面礼,原告经媒人向被告支付了买衣服款、购买“三金”款10000元。1月18日,原告向被告支付改口费、下车费等其他费用共计6300元,以上款项共计120100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并分别通过当地村委会了解了双方矛盾发生的真正原因。根据掌握的情况,被告王某在与原告同居前曾生育一子,同居期间双方因王某孩子问题发生争执,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经过承办法官积极地与村委会及双方家族长多次沟通协调,短短7天时间,双方就返还彩礼一事达成一致意见,本次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和平解决,被告返还的彩礼款70000元当庭履行完毕,原告返还的嫁妆也当庭履行完毕。

来源:濮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