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媒体通气会,通报该市截至目前,共对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行为立案16件,并已对三家在售楼处无感抓拍人脸信息的房地产商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处罚依据为所涉房地产商侵害了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

环球房产陕西从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市本级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系统看到,这3家企业分别为宁波融创金湾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保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杭州湾新区泛海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涉及融创杭州湾壹号、保利天悦、海湾新城三处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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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也是自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浙江省开出的首批罚单。对于被立案的其他企业,也将按照法定程序逐步进行处罚,结果将在公开的行政处罚系统予以公布。

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张贴明显标识也不行

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描述,这三家房企分别使用了“案场渠道风控管理系统”“明源云客系统”“旺小宝系统”人脸抓拍系统,主要违法事实极其相似:

通过分销商介绍而来的客户,分销商会提前将客户信息向当事人进行报备,该报备信息上传人脸抓拍系统;系统自动存储人脸抓拍机摄取所有到访售楼处客户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通过分销商介绍的客户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当事人通过人脸认证机对客户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和身份证信息进行集中采集,系统自动将之前与该客户相关的报备信息、历次到访售楼处所摄取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归集至该客户名下,如该客户首次到访售楼处时间与分销商报备时间对应符合,当事人据此向分销商结算佣金。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融创杭州湾壹号和海湾新城分别在售楼处张贴了标识信息“您已进入监控采集区域”以及“您已进入视频监控区域”“本售楼处安装有人脸识别系统,用于进行分销带客识别,我们承诺保护您的人脸等信息安全”,但仍被处罚。

该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并非征求被拍人员同意的过程,且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范围,并未实际获得消费者的同意。

根据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宁波市市监局认定三家房企侵害了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责令改正,并建议罚款25万元。

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秀明律师环球房产陕西,我国《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已有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2020年版),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操作指南: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徐秀明律师说道。

多地叫停售楼部使用人脸识别系统

2020年11月,一段男子戴头盔去售楼部看房子的视频引爆网络舆情,房地产企业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的“暗操作”被暴露在公众面前。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再次将此类违法行为推上“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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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事实上目前已有多地对售楼处或开盘现场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规范。

2020年11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紧急通知,要求楼盘售楼处未经别人同意,不得拍摄来访人员的面部信息。

继南京之后,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也向部分新开楼盘和续销楼盘项目发出口头通知,要求售楼处不得使用“人脸识别”系统。

此外,天津、杭州等地也以不同形式出台政策,防止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

4月23日,《信息安全技术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顺利实施,人脸识别系统在监控功能中的滥用将得到有效遏制。

西安不少楼盘还在使用人脸识别

那么,西安的楼盘有人脸识别系统吗?

环球房产陕西向多位西安房产媒体人士、置业顾问咨询后得知:“西安不少楼盘也是有人脸识别系统的。”

西安正在进行选房的某售楼部 | 选房业主供图

“西安目前在售楼盘售楼部大厅里应该没有不装摄像头的吧?"购房者张先生说道。

徐秀明律师认为,售楼处并非火车站、机场等重要公共地带,搜集人脸信息并非必须。因此,如未经购房者同意,则属于非法搜集,侵犯了购房者的隐私权。而且,就算购房者同意搜集,售楼部也应该设定严格保密措施,保障购房者的个人合法权益,避免购房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用作非法途径。

接下来,西安市场监管部门会不会积极响应,采取行动,严查售楼处摄像头,保护买房人隐私,我们拭目以待。

欢迎大家在留言评论区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及公布你发现的有“摄像头”的售楼部。

审核|熊维建

撰文|一 枫

排版|环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