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许敏在准备割肝救子的时候发现儿子姚策并非亲生,随后一步步揭开了28年错换人生的谜团。为了给姚策治病,许敏含辛茹苦;为了给姚策结婚,许敏想方设法给姚策买了套房。然而,身世揭开后,虽然生前姚策曾多次表示要把房子还给养母,但是最终他的妻子拿着遗嘱取得了房子,同时拒绝还房。现养母提出姚策名下的房产是在误以为姚策是亲生儿子情况下给他购买的,由她和丈夫出资购买,所以有权要回,起诉到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虽然我特别认同养母的做法,也认为从情理上应该返还房子。但是严格从法律上去分析,养母恐怕很难拿回房子,因为给姚策出资买房本身是一种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并不是赠与房产,而是房款的赠与,而且赠与行为本身撤销是极为苛刻的,即使以重大误解为由,也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撤销,否则就丧失了撤销的权利。

所以,养母起诉要回房子很难实现,甚至改为直接要回已付的房款都存在三个月期限限制的问题,但是依旧可能还有两个突破口:

1、基于公平的角度,可以起诉要求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不是仅仅把诉求对象锁定在房子上。从报道中看出,养母在起诉的时候,并不仅仅是起诉了姚策的妻子,还有其生父生母,也许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2、虽然有提起撤销的期限限制,但是养母可以将起诉撤销的理由从知道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扩大到不仅仅是知道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还有“姚策在去世的时候并没有将之前声称还的房子还回去”。实际上这恐怕也是真正的原因,所以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不要仅仅声称误以为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才出资买房。

因为误以为是自己亲生儿子这个事实早在2020年2月就知道了,以这个时间作为起算点的话,早超过3个月了,甚至1年的时间恐怕都超了。但是即使是这个理由,诉求恐怕也要变更为返还房款,而不是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