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困于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给生活带来的不便,被执行人汤某主动来到霍邱县法院孟集法庭与申请人黄某达成执行和解,案件执结。

黄某与汤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汤某返还黄某钱款25万元,判决生效后,汤某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几经催促,汤某仍迟迟不肯履行,后索性避而不见。经查询无财产且寻人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名下银行、支付宝、微信账户予以冻结,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与黄某约谈后裁定终结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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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被执行人突然联系到法官,请求法官帮忙找申请人和解,请法院解除对其采取的各种强制措施,因为这些措施让她出行、贷款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给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于是,法官便电话征求黄某意见,黄某表示同意第二天来庭商谈和解事宜。4月21日下午,双方如约来到法庭,经协商,签订了和解协议,汤某当场支付给黄某10万元,余款承诺在年内付清。自此,案件得以执结。

来源:霍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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