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居民:

? ?接县合疗办通知,我县2021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报报销工作将于5月开始办理,现将县人民医院门诊慢性特殊病申报报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种报销限

二、审批办理时间:2021年5月5日 —2021年11月30日

? 报销时间:2021年5月5日—2021年12月31日

三、鉴定审批机构

西乡县人民医院、西乡县中医医院为西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鉴定审批机构。

四、救治机构

1、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保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2、二类慢性病中“重症精神病”由县人民医院、康宁精神病医院、勉西铁路精神病医院、汉中保康精神病医院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

3、三类慢特病中“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性克山病”由县人民医院定额定点救治。“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D)、苯丙酮尿症(PKU)”由市妇幼保健医院定额定点救治。

五、申报办理流程

1、对2020年度已申办门诊慢特病的人群,2021年不再进行重新审批,户籍地卫生院进行系统备案,医共体总院审核通过即可在选定的医院开药报销。

2、2021年新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或已审批需更改慢性病疾病的参保人员,本人需持身份证、合疗证到县级医院医保科申领《西乡县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认定申请表》,经检查鉴定符合标准的,带上诊治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授权医生签字、门诊办盖章)、二级及以上医院近三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本人一寸证件照二张和填写好的《西乡县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认定申请表》到医保科窗口,录入医保系统、审批后于次月可在选定的医院开药报销。

3、西乡县人民医院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授权医生有:

消化内科:王志谋? ?任喜德

心血管内科:李新霞? 黄林艳? 徐东

内分泌科:黄建军

呼吸内科:李日发

神经内科:李斌永? ? ? ?

急诊科:? ?赵? ?华? ?

肝胆外科:程建荣

泌尿外科:舒方国? ? ? ?

急救外科:李德运

中医康复科:方林? ? ? ?

神经外科: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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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慢病报销政策

1、慢特病患者可选择1--2所定点医院治疗(同级别医院只能选择一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就高级别),I类、II类慢特病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按选定治疗医院住院标准执行;III类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

2、同一参保患者,患两种以上曼特病的,按照所患慢特病中限额最高的病种执行年度限额,将所患其他慢特病用药纳入报销范围。

3、年度内慢特病患者门诊报销费用达到审批病种限额标准,且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4、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物的患者,如选择家庭病床住院治疗者,不再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5、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救治费用,凭门诊病历、药品处方发票在辖区总院按规定给予报销(申报时选定一所异地治疗医院和辖区总院)。

6、住院期间不得产生门诊慢特病报销费用;也不得申报门诊慢特病。

7、慢特病患者开药量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用量,超出治疗方案范围、审核量及处方剂量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8、患者就医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合疗证和《西乡县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认定申请表》。

9、2020年已审批了慢特病的患者,2021年1月1日—5月4日期间开具的药品费用,系统备案审批后在选定的医院进行报销。

10、报销国家谈判特殊药品时请出具特药审批表,未审批的药品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七、支付范围

? ? 慢特病患者在选定的救治医院门诊产生的药品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按政策标准报销。未在选定的救治医院(含药店)产生的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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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