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雷向我们《直播绵阳》栏目反映,他购买了福德阳光小区商品房,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距约定的日期已过去4个多月了,但他至今还没有拿到新房,开发商则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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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开发商为绵阳高新区福德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近几个月,小区业主一直就交房事宜在与开发商沟通。

刘雷说:“我们业主找了几次开发商了,每次找都说月底交房,从1月份说到4月份,还是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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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表示,迟迟拿不到房子,打乱了他们的生活规划。“我这套房子计划是做我的婚房,交房延期也打乱了我的结婚计划。”业主高宇强说。

业主们表示,希望开发商能明确交房时间,同时按照合同对延期交房做出违约赔偿。

“也就是日息的万分之一,上限不超过房款的1%。到目前为止已经逾期110天,所以要给每个购房者,支付房款的1%作为赔偿。”业主刘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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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联系了福德阳光小区开发商,他们解释说,之所以会延期交房,是因为去年新冠肺炎疫情耽误了工期。

“由于疫情原因,原材料采购、物流等跟不上进度,我们停工周期比较长,导致没能尽快交房。”项目负责人张沛拟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在有关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预计将于5月中旬向购房者交房。此外,由于延期交房是因疫情导致,所以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张沛拟说:“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因为疫情这个是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双方有争议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在福德阳光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看到:如遇不可抗力、法定传染病、重大流行疾病等等情形,出卖人据实予以延期交付,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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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说:“就这个纠纷而言,有重大流行性疾病的影响,可以构成免责的情形。但是有一个基础要求,就是需要出卖方来举证证明,他在重大流行病出现以后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但仍然没法避免延期交付。”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邓尧
责编:牟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