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要求赔偿200万!到底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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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以侵害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南《今日头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索赔200万。

此消息一出,一时激起千层浪,本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今日油条”是否构成侵权、不正当竞争成为庭审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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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认为,他们不属于同类行业,所以,没有形成不正当竞争关系。认为按照这逻辑,《今日说法》更应该起诉今日头条!

有些网友认为,这就是侵权行为,因为“今日油条”的商标,logo,和海报和“今日头条”基本相同。
不仅如此,这家公司还注册了“饼多多”,“快手抓饼”,“今日豆花”……等商标!很显然,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而且是恶意的。

个人不是学法律的,不敢妄言评判,但是“恶意抢注”商标的案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愈演愈烈!
这种行为可能在法律上存在漏洞,但是绝不符合大众的道德审美。而且会对市场竞争造成极强的破坏力。并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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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两家公司真正走法律程序,欲知后事,请关注最有发言权的《今日说法》!当然,有学法律的朋友们,是时候展现你真正的“技术”了!

最后说一句,中国最新的《民法典》颁布了,要成为一个现代的合法公民,学习法律是很有必要的,况且,《民法典》关系到你我切实的自身的利益!隆重推荐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