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小学一般不早于8:20

中学不早于8:00

下午改为三节课

不取消大课间不压缩午休

4月22日,《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在4月底前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

中学不早于8:00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要提前开门,安排学生在教室进自习。涉农地区小学,在确保上课时间不早于8:20的前提下,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学生到校时间和作息时间,做到一区一案、一校一策。

中小学在确保不取消阳光体育大课间和不压缩学生午休时间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天上午安排4节课,下午安排3节课。

“我们是昨天晚间收到的文件,今天开始,将根据《通知》对全区中小学到校时间进行调整,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4月底前全面执行。”4月23日早,皇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收到《通知》前,皇姑区先行选取两所小学进行试点,其他中小学正在制定各自的方案,原计划从5月开始实行。随着沈阳市教育局的最新部署,实行时间也将提前至4月底前。

通知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要求中小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家校社共育,共同保障学生的良好睡眠。要将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区域学生睡眠管理落实情况。

对于落实不力的学校,各区县(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严肃认真并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下发被督导学校,同时报送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学校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来源:帅正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