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奔驰车主忽然开门与骑电动车的女子发生剐蹭,双方发生口角。两男子掌掴电动车女子,导致女子满脸是血,女子带着的男孩也受到伤害。路过大姨劝阻也差点被打,男子称女子碰瓷,脸上的血也是假的,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来源star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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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仪说法】

1、从现场群众的反映来看,女子不像是故意碰瓷,倒是两男子的行为更让让人感到气愤。路边停车,忽然开车门与女子发生剐蹭,下车殴打女子和男孩导致满脸是血,还称女子碰瓷、血是假的。这种事谁能忍的了?

2、以下法律分析的内容,基于站在群众的讲述立场,即女子并没有碰瓷,倘若后续发生反转,可能与本文的法律分析存在差异。

首先两男子忽然开车门的行为是违反《道路安全实施条例》的违法行为。在考驾驶证的时候,开门前若不观察行人将会被扣分。同样,在条例第63条中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本案中,两男子开车门未观察前后行人来车,导致与骑电瓶车女子发生剐蹭,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在奔驰车主一方。如果事情到这,只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最多是赔钱协商解决。

但是两男子开始掌掴女子,导致女子满脸是血,身边的孩子也受到伤害。在民事上,两人属于共同侵权。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也就是说,对于女子和孩子的伤害,两男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向女子进行赔偿。

根据司法解释,以伤害他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导致他人身体受到轻伤害以上程度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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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鉴定,女子的伤害已经到达了轻伤害以上程度,那么两奔驰车男子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两男子嚣张的掌掴女子的行为,很有可能涉嫌犯罪,个人认为,即便是不构成犯罪,也逃不了治安处罚,连劝架的大姨都打,社会影响太恶劣,应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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