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号起,《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政策正式实行。按30天冷静期推算,1月1号申请离婚的夫妻,2月1号起进入30天办理发证期,发证期内未办理离婚的,视为自动撤销。现在,距离离婚冷静期实施已经过了一百天了,镇江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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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在京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记者了解到,截至本月15号,这里共接收离婚申请273对,经过"30天冷静期"后最终办理离婚登记的117对,占离婚申请总数的42.9%,离婚率较以往有大幅下降。《民法典》规定的"30天冷静期"作用明显。

京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 吴红庆:
上次有一对夫妻因为家务事,带小孩这些问题,然后他们来了之后,跟他们宣传了现在有冷静期之后呢,也给他们一定的劝解,然后他们就回去了,后来就没来过。现在好多来申请了之后,大部分都是因为冲动嘛,他们就自动撤回,然后就没有来办离婚手续。

类似的情况,几乎每天都在婚姻登记处上演,工作人员表示,其实"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就是希望劝住一些冲动离婚的夫妻,筑起婚姻"缓冲带",给夫妻双方思考和缓和矛盾的时间,让双方做出更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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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包文明:
去年离婚的,全年登记的是1100对,按照平均一个月下来应该是90对左右。今年除了一月份没有离婚登记,从二月、三月的数据来看,应该达到180对左右,但是从目前来看,离婚二、三月两个月是117对,明显降低,降低到60对、70对左右。

据市民政局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月份,我市共受理离婚申请549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9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号,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15对,共有224对夫妻放弃离婚。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325对,有40.8%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现在样本数还不是十分多,但是根据现有数据显示,离婚冷静期成效明显。不少夫妻在冷静期内确实冷静了下来,选择挽回本不应该破碎的婚姻。来源:《看见大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