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4月21日,据报道,法国奢侈品牌香奈儿在与华为的商标纠纷中败诉。这起纠纷始于2017年,当时华为曾向商标机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批准注册其计算机硬件商标。该商标由两个垂直半圆相交构成,香奈儿对此表示反对,称该设计与其“双C”商标相似。
此后,商标局于2019年驳回了香奈儿的反对意见,称不存在相似之处,也不可能在公众心中造成混淆。
随后,香奈儿再次于卢森堡法院对这一裁决提出质疑,该法院在周三的裁决中驳回其上诉,欧盟综合法院裁定认为,有争议的商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外观差异很大。
2017年,华为公司为其用于计算机硬件(HUAWEI AI Life)的LOGO申请欧盟商标保护。
四年前,华为申请了一个智慧生活的Logo,这个Logo从外形上看像是华为HUAWEI的首字母H,又像是两个U上下相交。
不过这个Logo在申请的时候被香奈儿起诉了,表示图标设计元素和自己的太过于相似。这一诉讼持续了四年的时间直到近日才有结果。
2019年,香奈儿认为该LOGO与其交织的「双C」LOGO过于相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为由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投诉,但欧盟知识产权局驳回了香奈儿的反对意见,称没有相似之处,而且公众不太可能将两者混淆。
没能得逞的香奈儿随后将华为起诉至法庭,要求法官给个解释。
卢森堡的欧盟综合法院在本周三(4月21日)裁定,有争议的商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外观差异很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香奈儿的商标具有更圆的曲线,更粗的线和一个水平方向的排列,而华为商标的方向是垂直的,而且线条更细。
因此法院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商标。
小龙虾也是一脸问号,一个是双C一个是双U,真看不出来,相似度在哪?
众所周知,香奈儿(CHANEL),法国巴黎著名的奢侈品品牌,创立于1913年,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创始人是Coco Chanel(原名是Gabrielle Bonheur Chanel) ,香奈儿的产品种类繁多,有服装、珠宝饰品及其配件、化妆品、香水,每一种产品都闻名遐迩。
完全不同的领域,虽然有相同元素,但是不至于说一样吧!
U和C有什么关系吗?另外华为的商标一看就能让人联想起链接,通讯也是一种链接。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如果‘双C’商标是带有识别功能的,消费者有可能对产品的来源感到困惑吗?
商标侵权行为认定
然而事实上,一般情况之下,在商标侵权行为认定有如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仅依靠产品的形状是否可判定侵权,涉案珠宝的‘双C’形状是否应该被视为商标,还是视为装饰功能?
显然具有一般认识水平的消费都不会认为,他们是在购买香奈儿产品,所以并没有购成商标侵权行为。
香奈儿公司为了保护商标权和品牌形象,有过多起诉讼经验。对任何可能造成误解的仿冒商标和品牌,香奈儿的做法几乎是零容忍。
虽然这次商标维权失败了,但是香奈儿公司对于商标权的保护力度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对于商标、商品包装装潢等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我们一定要结合保护范围的区分性和弹力性作出有效的保护。
网友热评
有人认为香奈儿戏太多:
“我双手摆两个C,估计也是它的了,要剁掉还它”
“听到CC,第一个想到的是果冻。喜之郎CC果冻爽,可以吸的果冻”
“大众CC:只要我跑的够快,香奈儿就追不上我”
也有网友支持香奈儿:
“已经做成大品牌了,品牌意识还这么强,点赞!”
“作为百年品牌,的确应该好好守护,没毛病”
“一说双C,第一个想到就是香奈儿,的确是深入人心了”
总结
最后来说,很多时候商标是一个品牌标记、LOGO和符号的象征,是保护品牌的关键,也是很多品牌的“身份证”。
对于强化品牌的统一性,将品牌名称打造成专有名词,相信是很多企业追求的品牌策略。
由于普通消费者通常不具备鉴定能力,市场环境日益复杂,行业间认定是否侵权的难度和成本也持续增加,建议企业一定要加强商标保护。
关注我,更多精彩后续内容;也可以私信留言,真诚赞赏,手留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