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B站申请的“小电视”相关商标再度被有关部门驳回,这个消息在二次元圈,尤其是老宅群体中产生热议。原因很简单,因为老二次元们都明白,B站这个所谓的“原创”商标究竟是怎么来的,虽然我们喜欢B站的社区环境,但在这个问题上,即便是二次元爱好者也觉得叔叔申请“小电视”商标多少是有点“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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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卡密给不熟悉B站的历史的小伙伴科普一下,很多人都知道B站最开始是一个二次元网站,但其实B站成立之初其实是作为A站的后花园,也就是备用网站存在的。当时B站的名字还叫MikuFANS,可以说纯粹就是一个类A站的二次元同好网站。

因为A站当时步子迈得过大,一部分二次元爱好者对其失去希望,B站才得以发展壮大起来,再加上后来陈睿叔叔的注资,B站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因此B站的许多系统都是有着A站的影子的,但我们不能说B站是抄A站的,因此他们还有一个祖宗就是日本的N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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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的成立之初,很多方面都对N站有所借鉴,包括弹幕系统、LOGO、网站模式等等。就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B站小电视吧,其实就是N站小电视的简化版本。在上个版本B站的视频加载页面,B站小电视的运动轨迹就和N站小电视非常相似。

将抄来的标志申请商标,这操作确实挺迷惑的。虽然国内B站用户对于N站了解不多,但有关部门肯定是不允许如此高相似度的LOGO申请注册成为商标的。可能叔叔也是有些低估了我国的版权保护机构吧,这才闹出了这样的笑话!

当然了,我也能理解B站的心情。毕竟小电视这个形象现在已经深入人心了,B站在各种重要场合都有小电视的身影,包括上市,小电视也是作为B站的代表形象登场的。B站现在确实是有些骑虎难下了,现在更换LOGO肯定会丢失一部分用户的好感度,但商标又注册不下来,也不利于B站以后的发展。如此情况之下只能说叔叔这次真的有些伤脑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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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现在B站不妨大方承认小电视商标的问题,毕竟用户用的是网站和APP,一个LOGO懂得更换也是可以适应的,没了小电视,2233娘还是可以代表B站的。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可以接受没有小电视的B站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