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事不过三”

然而下面这位小哥却

屡教不改,多次无证驾驶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无证驾驶被查一次就该长记性了,避免再犯。可偏有人不以为然,一而再再而三违反法律。2021年4月9日21时52分,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登州路与富民路交叉路口北,一辆轿车刮蹭行人,人受伤。”

接警后,蓬莱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经调查,鲁F6*8*U号小型轿车沿登州路由北向南行驶,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鲁F6*8*U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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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通过调取交通监控数据及调查相关证人,确定逃逸驾驶员为王XX(男,22岁,小门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

4月10日,王XX到事故中队投案。办案期间,民警对王XX调查取证时发现,其在本次无证驾驶机动车之前,另有9次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记录,且其中有3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位司机可谓是“战绩”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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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惯犯”的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据有关法律从重处罚的原则,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二十日的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