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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4月21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情况。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双型”城市和“富强滨州”建设,日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渤海科技创新券作为我市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的一项重要举措,分为科创券和渤海券两类,资金来源为“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那么,在财政方面,我市如何保障渤海科技创新券落实呢?

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宋宇飞介绍,市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双型”城市、“富强滨州“建设,整合市级科技发展资金,此次设立“渤海科技创新券”,就是围绕支持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对大型科学仪器共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技术转让、创新创业活动和‘八大中心’仪器购置等给予一定的补贴补助,进一步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市财政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科技资金支出,配合科技部门完成兑付工作,保障各项渤海科技创新券政策落地落实,让我市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