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二中院审结了一起由恶势力犯罪团伙主导的特大诈骗案件。120名女性受害者因此财色两空,走投无路,人生蒙受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事件背景

2019年起,孙某林、赵某、包某华、王某四人合谋后与上海两家医疗美容公司负责人张某婷、严某锋等人达成“协议”,为其招揽整容“客户”。

孙某林等人又勾连徐某俊、胡某等各自招募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私人助理”、 “商务伴游”之类黑灰行业职位的虚假招聘信息并许以高薪。待被害人前来应聘时,便以就职需提升形象、费用全部报销等借口要求被害人至上述两家医院整容。

期间,徐某俊、李某桐等团伙成员通过李某林等小贷平台工作人员查询被害人的征信信息和最高贷款额度并告知团伙安插在整容医院的“面诊师”,接着由“面诊师”根据被害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其“量身定制”整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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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经由小贷平台工作人员操作手机办理消费贷款,缴费后在医院接受整容手术,其交付的费用被医院、各级团伙成员按比例瓜分。

更为恶劣的是,在诈骗过程中,为使骗局更加逼真,徐某俊、党某星等团伙成员以检验性服务技巧为由与多名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孙某林等又授意团伙成员假扮雇主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逐步提出不断升级的性变态要求,甚至强奸被害人。

至被害人无法忍受时,该团伙便以得罪“客户”、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借口,迫使被害人主动“离职”。接着,对于部分走投无路、急于还贷的被害人,徐某俊等人又将她们介绍给李某珂、杨某芳等人,由后者控制其进行卖淫活动。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林团伙中多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被害人共120人,数额共计510万元,构成诈骗罪。

团伙中的胡某、张某分别采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构成强奸罪;李某珂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多人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徐某俊等人为他人组织卖淫犯罪活动提供招募、输送人员等协助,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124名被告人中有27人经常性的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大肆实施套路性诈骗并伴有强奸、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呈现出为非作恶的特征,扰乱了区域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认定为恶势力成员;有10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官评析

姜琳炜

刑事审判庭入额法官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

英国伦敦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

企图从“整容贷”产业链中牟利的罪犯固然可恶,应受处罚,但也给广大女性以警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追求美的道路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在当今整容大行其道的社会,外在美已经不是稀缺资源,梦想通过整容走上康庄大道已经是水中月。

与其在不切实际不顾经济能力的追求外在美,从而陷入无力还贷,被迫出卖身体尊严,去还债的人生负循环中,还不如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提升自己的内在美,从而让自己的人生步入不断提升的正循环。

END

责任编辑:崔晗博(法宣助理)

人像摄影:施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