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主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和地位的讨论

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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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编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交通事故后行政复核通过后,次责变成无责后,保险公司垫付的钱能拿回来吗?”的问题,以及一些代位求偿后,担心保险公司能否将钱追回来等等,这里,编者只想说,你太多虑了!这完全是杞人忧天,说的不好听的,就是狗闹耗子多管闲事。要说明这问题,就需要先了解保险公司与车主的关系和地位的问题,下面,编者就详细进行介绍和说明。

由于工作关系和经历等原因,编者经常遇到一些人,要么车主对保险公司有卑微的感觉,要么车主对保险公司非常的强势,很少有车主与保险公司是平等和互相尊重的,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那些对保险公司卑微的车主,怕保险公司不赔他们钱,所以,表现的比较卑谦。那些对保险公司强势的车主,认为我就是客户,就是老大,就是我说了算,所以,表现的盛气凌人。正常的情况应该是,车主与保险公司是平等的,因为,车主和保险公司形成关系,是因为保险合同,否则,双方毫无瓜葛,没有任何关系,更不会形成交集。那么,作为保险合同关系,是以平等为前提的,所以,车主没有必要卑微,也没有理由强势,也就是说,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你卑微,保险公司可能会在理赔时,套路你,或者降低赔偿标准。同样,如果你强势,作为理赔人员,他们也是人,可能会故意卡你,人为设置一些障碍;当然,有些保险公司有黑名单系统,会把你列入黑名单。

下面再谈谈本篇一开始的问题,事实上,车主不用担心保险公司能不能把钱追回来的问题,因为这是保险公司的义务。什么是义务,就是法律规定,这些事本来就是保险公司应该做的。这好比,有些车主赔到钱后,非常感谢保险公司,事实上,这种态度是不合适的,保险公司理赔,是履行它们正常的合同义务,这好比你去买东西,付了钱,商家给你商品,你难道还要表示感谢吗?这是应该的事,是交易,是买卖!同样,保险公司履行事故的赔偿责任,也是法律规定的,它们不赔,就是违法。这个观念各位车主必须转变,其实,这样的现象,也反映了很多车主对权利和义务观念的缺失。同样,对于车主进行代位求偿后,保险公司能否追回理赔款的问题,这完全不是车主的事。从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角度,这是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做了是应该的,不做就是违法,没有任何理由为此对保险公司表示感谢,因为,保险公司本质上也只是一家商业机构,只是有些特殊而已,不会无缘无故给你理赔,否则,你不交保险费试试?!也正因为如此,编者对保险公司新闻报道的,某某公司理赔了几百万,这有什么好报道的,这些都是应该的。就好比心理学上讲的,越缺什么越讲什么,就是说,实践中,保险公司确实存在不少惜赔拖赔的情况!!!所以,广大车主要依法维权。

总结:车主与保险公司是合同关系,是平等的地位;在代位求偿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追回赔偿款,和车主无关。此外,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都是保险公司法定应该履行的义务,不是保险公司给车主的恩惠,所以,正常情况下,不需要感谢,好比车主买东西一样,你付钱,商家给你商品,是交易,你会因为你付了钱商家给你商品而对商家表示感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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