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断有群众向本报咨询到外地住院费用报销的问题,如果需要到金华、杭州或者省外住院看病,没有办理转院手续,医保是否可以报销?转院手续如何办理?报销比例是怎样的?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医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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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我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并且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医保卡在医院内直接完成结算。是否办理过转院手续,只与医保报销比例有关系。目前,我市参保人员的市外住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到金华市内其他县(市)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如义乌、金华);二是到金华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如杭州、上海)。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在东阳市外金华市内住院,本人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如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医保报销待遇无差别;如在三级医院住院,参保人的病情是否需要转诊,应由当地收治医院和东阳市人民医院确认,若不属于转诊对象的,报销比例在市内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10%,且下降报销比例的个人负担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对于确需到金华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根据金华市医保政策规定,应向具有转院资格的医院申请办理转院手续,且范围限于杭州、上海、北京的医保定点三级甲等医院。我市具有办理转院手续资格的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与此同时我市部分医院还可办理重点学科相关疾病的转院手续,如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可办理神经内科疾病的转院;市妇幼保健院可办理妇产科、儿科疾病的转院;市横店医院可办理骨伤科疾病的转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可办理结石病专科、手外科疾病的转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可办理精神类疾病的转院;横店文荣医院可办理核医学诊疗相关疾病的转院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市医保部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惠民便民,一方面上述的市外转院手续均在医院内一站式办理,群众无需再跑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另一方面为满足恶性肿瘤患者放化疗的需要,方便群众就诊,一个年度内需办理多次转院手续的可持上次转院记录向医保经办窗口直接登记备案,无需再到相关医院重新申请转院。

目前,金华市外转院手续办理后的医保报销待遇为:起付标准以上的可报销部分个人先自负10%,再按市外住院比例(一二档退休人员为90%、一二档在职人员为85%、三档参保人员为75%)报销。自行外出住院的医保报销待遇为:起付标准以上的可报销部分个人先自费20%,再按市外住院比例报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自费的20%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另外要注意,属于自行外出住院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医院住院治疗的,可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医保卡结算;在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经备案后(备案电话0579-86639380)可开通跨省直接结算功能,其医疗费用也可在当地全国联网的医院直接结算,免去了跨省带材料回本地医保窗口报销的烦恼。

记者 马卡佳 通讯员 吴英杰

本文编辑: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