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为扎实推进石林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开门搞教育整顿的原则,现将石林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面向社会公布,实现教育整顿让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效果由群众评判。通过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努力实现长期影响制约我县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一、石林县委政法委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整治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牟取利益问题;

3.整治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4.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5.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6.整治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执法监督等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滥作为”“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

7.整治人民群众反映的涉及县委政法委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石林县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3.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7.滥用技侦措施;

8.执法突出问题;

9.利用工作之便违规查询公民信息;

10.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安排要求存在问题;

11.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三、石林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8.解决刑事诉讼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的问题。

四、石林县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8.司法行为不规范;

9.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作风庸、懒、散,处理问题推、脱、滑问题。

五、石林县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6.社区矫正工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2日前。

监督电话:

石林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 67798232

石林县委政法委 67796263

石林县人民法院 67798413

石林县人民检察院 67746892

石林县公安局 67786017

石林县司法局 67796112

石林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编辑:龙 圆

责编:李朝阳

审核:张 勇

监制: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