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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桃法院顺利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6天的“牢笼生活”让嚣张的失信被执行人黄某低下了头,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将失信被执行人送往看守所

案情回顾

黄某向张某赊购一批价值31万元的货物后,拒不给付货款。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起诉。2020年5月,仙桃法院依法判决黄某返还张某货款31万元。但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张某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傅华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扣划黄某名下银行账户115262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与黄某沟通,但黄某拒不配合,躲避执行,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经张某提供线索,黄某在判决文书生效后将名下所有的房产变卖,却未履行还款义务,涉嫌隐匿、转移财产。

经仙桃法院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认为黄某的行为,涉嫌转移、隐匿财产,其行为完全构成“拒执罪”,便引导张某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

2021年

3月5日

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立案。

2021年

3月9日

仙桃法院执行局决定对黄某实行逮捕。

2021年

4月7日

仙桃市公安局张沟派出所通知黄某到派出所说明情况,黄某接到通知后主动到张沟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其转移财产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

4月12日

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黄某亲友给付80000元至张某并请求谅解,张某表示自愿放弃不足部分货款并当场书写撤诉申请书,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仙桃法院共受理拒执罪自诉案件8件,决定逮捕10人,实际逮捕4人,审结案件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0万余元,有效维护法律权威,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