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杏河中队查获一起套牌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4月18日早上,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杏河中队在杏河镇新界庙路段开展酒驾查处集中统一行动。7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陕汽牌豫J**879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何某不能提供车辆行驶证。随后,民警通过警务通现场对该车进行查询,发现登记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符,豫J**879号号牌原属于太脱拉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号牌,存在“套牌”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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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即实施强制措施,将机动车扣留并传唤驾驶人到中队进行进一步核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和对车主韩某的调查询问,确认该车为套牌车辆,且该车未在车管所注册登记过。

驾驶人何某有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何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3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