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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祝玉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祝玉华利用其担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蓉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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