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少,私家车多,在很多城市的很多小区,这都是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矛盾。规范管理就显得愈发重要,很多业主都能够接受车位供需紧张这一现实,但却无法接受不公平的停车规定。据上海媒体报道,近日不少市民反映,所在小区在解决停车矛盾时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让部分业主感到很不公平。此事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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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长宁区一小区,因为停车位紧张,从两三年前就开始进行总量控制,不再给新增车辆发放包月停车证。包月停车的,每个月只需要支付130元至150元停车费,不能包月的,则要按照临时停车管理,每天的停车费为20元,一个月要交600元。

车位不足,物业采用这种形式来进行调控,但这样的做法引起了部分业主的强烈不满。有的业主是在停发包月停车证之后买的房子,有的业主是在停发包月停车证之后买的车,同为小区业主,他们却无法享受与早些时候办了停车证的业主享有一样的权利,每个月要交高出四倍的停车费。

更有业主提出,部分早期入住的业主包下两个地面车位,有些租户也包了车位,而新业主或刚买车的业主却要被被强制收缴高额停车费,这严重有违停车管理规定中的业主优先、业主首辆车优先的原则。

这样的情况在上海很多小区都普遍存在。不仅是上海,在全国各地也都很普遍。在停车难这一矛盾无法解决的同时,又新增了部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对此,有网友提出,同为小区业主,就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车位不足的困难虽然无法解决,但公平原则必须体现。

有网友建议,小区可以每年都组织一次摇号,摇中的业主方可以包月形式租下一个车位,而不是说,先入住的业主就理所当然地长期占用车位,其他业主就只能排队等待。

到底怎么样做才更公平,更合理?站在不同位置上,给出的答案肯定也不一样。对此,您有什么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