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钓鱼爱好者群体的不断壮大,推动“休闲垂钓运动规范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长江十年禁渔,犹如一个助推剂,加快了国内一些城市对钓鱼运动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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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湖南益阳、四川自贡等城市也针对休闲垂钓发布了相关规范及征求意见,一时间多个地方跟进,纷纷起草指导意见,加强对休闲垂钓的管理。近日,国内又一城市——南昌也发布了垂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面我们和广大钓友一起来解读一下。

南昌发布的这个征求意见,主要针对的是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如南昌辖区的赣江、抚河、鄱阳湖以及其他通江达湖的开放性水域。如果是个人经营的“黑坑”,则不在规范的范围内。

此次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经过笔者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点:

1、限制钓具的种类及数量:单线单钩以外的垂钓行为,都被视同为非法捕捞。“一人多竿,一竿多钩,多线多钩”等作钓行为,都不允许。另外诸如锚钩、探鱼设备、可视锚钓装置、诱鱼灯等辅助工具,也在被禁止之列。

这和国内很多城市的垂钓规范大致相同!其中“单钩单线”的规定和四川自贡的要求不太一样,在自贡最多允许两枚鱼钩作钓。相比之下,自贡的规定似乎更契合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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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鱼饵的种类:禁止使用窝料、添加剂、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以及鱼虾类活体诱饵作钓。

这条规定看上去似乎有点耐人寻味,以后钓鱼时“打窝”也不允许了?有网友议论称,这条规定是要让钓鱼彻底回归自然,避免过度垂钓,同样也避免一些有害饵料对水体造成污染。

3、限制钓获的重量及规格:《意见》还对钓获重量、鱼体的规格作出规定,每人每天的钓获不得超过20斤!一天限钓20斤,这和四川自贡每天限钓5斤鱼的做法,看上去放得更开一些。

但限制钓获的总重量,只是条件之一。重要的是《意见》还对单尾鱼的规格作出规定,比如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的单体重量不得低于400克;鲫鱼单尾不低于200克。每人每日渔获总数量超过20斤的,当天不得再垂钓。

对鱼体规格进行限制,这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不过有钓友称,鲫鱼单尾不低于200克,也就是4两重,这样的鲫鱼,在野外环境中恐怕是一天也钓不上一两条。但对于草鱼、鲤鱼等鱼种来说,400克的单体重量可能还只能算作小鱼。

因此建议将鲫鱼的单尾重量,限制在100克以上,鲤鱼、草鱼等大型鱼类单尾重量限制在1000克以上比较妥当。

4、限制垂钓时间,不得进行夜钓。每天21:00至次日6:00不允许钓鱼,这条规定让很多钓友有些摸不着头脑,尤其是一些夜钓爱好者,对这条规定十分不理解。

为何禁止夜钓?是因为夜间钓鱼没法监管?还是因为夜钓不安全?这条规定似乎有些过于呆板,不够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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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南昌的这些垂钓规范意见稿一经发布,便引发钓友热议,有人吐槽过于苛刻、呆板,认为“鲫鱼单尾不低于200克、禁止夜钓、单钩单线”等规定有拍脑袋的嫌疑,应该加以改进;有人大力赞成,称垂钓规定需要更严格一些,这样才能起到保护鱼类资源的作用。

笔者认为,单纯的休闲垂钓对鱼类资源的伤害极小,但也应防止休闲垂钓向生产性垂钓无序发展,对锚鱼、海竿阵、泥鳅钓鱼等不规范行为要严格限制;对娱乐性垂钓则要加以引导、规范,推动其良性循环,这对渔具行业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也有很大的好处。绝不能打着禁渔的幌子,而设置一些条条框框去限制休闲垂钓的发展,禁渔的侧重点还应放在打击“电捕鱼”、“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上。

目前,南昌的这个“钓鱼规范”还仅仅是征求意见,应该还有很大的调整空间。笔者也希望南昌有关部门在关乎众多钓友幸福指数的垂钓规范上,能够更加科学、审慎地制定出大多数钓鱼人都支持的条例,推动休闲垂钓运动的有序发展。

注:图片为网络配图,编辑: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