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桥下五名男子因殴打他人全被拘留,且被实名曝光。详情如下:

2021年4月16日,杨永开、华兴、杨枫、杨闯、杨小松等五人在永嘉县桥下镇小京岙村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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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永开、华兴与、杨枫、杨闯、杨小松等五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网上缴款使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送永嘉县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