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艺)4月16日下午,江阴人蒋某、施某两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尝一口江鲜,通过网络购买鱼叉,来到长江干流江阴段申港水域,用鱼叉进行非法捕捞。历经20分钟,两人一无所获,却等来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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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4时许,当事人蒋某和施某在长江干流江阴段申港水域使用鱼叉进行非法捕捞时,被江阴市公安局申港派出所当场抓获。据悉,这是全省成功查处的首起涉渔行政执法委托案件。
根据江阴市第一批涉渔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的要求,由受委托方江阴市申港街道综合执法局前往处置,江阴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收悉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指导跟进工作,现场指导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两名当事人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蒋某和施某为满足口腹之欲使用经网络购买的鱼叉进行非法捕捞,全程作案20分钟,未有非法捕捞渔获物。两名当事人均为第一次非法捕捞,未有非法捕捞案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江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两名当事人将分别被处以500元人民币罚款。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