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胶东机场建设征迁过程中,胶州某食品企业负责人用伪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承包合同》, 骗取征迁补偿款两百六十余万,最终获刑十年。令人惊奇的是,该负责人造假的途径,就是在楼道里找的小广告电话,然后做了两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章也是在街边小摊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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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开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陈某某是胶州某食品公司的负责人。2015年8月份,在胶东国际机场项目征迁中,陈某某为多得到征迁补偿款,用伪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骗取征迁补偿款两百二十余万元。同时,陈某某还伪造了与胶州市某村的土地承包合同与证明,骗取拆迁补偿款退租金和利息四十余万元。

其中,胶州市某村的前任负责人王某某和村文书匡某某,在明知道土地承包合同和证明都是虚假的情况下,依然签字,帮助陈某某骗取征迁款。

更离奇的是陈某某造假的胆大妄为: 陈某某问朋友是否认识做假zheng的,朋友说在小区楼道里有很多这样的电话。陈某某就真地找了一个电话,联系后做了两个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陈某某把这两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给拆迁小组,拆迁小组将其部分房屋按照有证房屋进行赔偿,因此多获得了两百二十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陈某某伪造了与胶州某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让该村前负责人和文书签名后,到胶州找了一个路边刻章的小摊,依样画葫芦在小摊上刻了一份同样的公章,盖在合同上。最终,陈某某用伪造的土地承包合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退租金和利息四十余万元。

至于假zhang,陈某某称,用完后就扔了。

事发后,陈某某拒不承认用伪造证件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的事实,直到得知胶州某村前负责人王某某和文书匡某某都已承认的情况后,陈某某终于承认其诈骗的犯罪事实。庭审中,法院据此驳回了陈某某和辩护人关于陈某某有自首行为的辩护意见。

法庭审理后认为。陈某某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相关单位陷入错误认识,并依据其伪造的材料对陈某某进行了赔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某、匡某某帮助陈某某实施犯罪,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匡某某、王某某均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未分得赃款,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本案中,陈某某行骗的方式简单原始且漏洞明显,但是负责审核的相关部门实在不够用心,法律文书中显示的胶州市某办事处和青岛某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应该好好的从本案中吸取教训,认真反思工作中的失误,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编辑: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