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立即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但如果开车撞倒了

路灯、护栏等公共设施,应该怎么办?

看不到?、不想赔钱?、赶紧走?

下面,

警察蜀黍用事实告诉你,

肇事逃逸不管走到哪里,

都难逃法网!

案例:我为群众办实事 不辞劳苦追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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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21时15分许,单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单县蔡堂镇王李庄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驱车前往事故地点。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在现场发现路边倒着一辆严重变形的电动三轮车,路上散落着些许碎片和尚未凝固的血液,经询问周边围观群众,三轮车驾驶人已经被救护车送往医院,肇事车辆已是了无踪迹。

民警勘查并拍照固定完现场后,就立即去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通过大量的筛查最终找到了一辆车牌号为鲁R563*0的小型面包车有重大嫌疑,这辆车的车主名叫张某建,家住龙王庙镇张溜行政村鲍苏楼村,如果这名驾驶人从蔡堂回家,事故现场是必经之地。次日一早,民警不顾一夜的劳累,前往张某建家中进行调查。

经调查,这辆车牌号为鲁R563*0的小型面包车就停放在张某建家中,车的右前侧有明显的碰撞痕迹,随即,民警将张某建带至单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张某建4日晚在蔡堂某饭店与朋友吃过饭后,驾车载着朋友沿蔡堂至终兴路自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王李庄路段时,对向驶来一辆车,车灯很亮,张某建就向右躲避,这时才看到自己右侧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张某建当时没有看到人,以为是在路边停着的电动三轮车,便没有停下,继续向前行驶。目前,驾驶人张某建已被行政拘留15日,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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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

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如果选择逃离现场

交通事故便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关于肇事逃逸处罚的相关规定

一、 未构成的犯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应处以罚款二千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一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逃逸的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扣留起机动车驾驶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参加考试。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心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依法降级。

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证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

二,构成犯罪的

《中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这下都清楚了吗?

开车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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