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2021年4月19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
决定任命
龙克忠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查忠权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张晓军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张 涛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丽红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
李章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 伟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六角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珈麟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云路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龙凤法庭副庭长;
刘 燕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秀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常唯一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 丹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向 丹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谭亚兰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李章奎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胡祖华同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熊 竹同志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
向立群同志六角亭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专职副主任职务;
聂自国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波同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谭淑琼同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彬彬同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向 云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消息来源:中国硒都网
图文编辑:乐活在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