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9日上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小法庭,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李俊锋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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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8岁吸毒被捕,因未成年已经从轻处理;在饭店吃饭与人争执就拿菜刀砍伤他人面部,被判故意伤害罪,缓刑一年半;最后在缓行期间,在酒吧调戏打工女大学生不成将人刺死。

视频监控中显示该男子李某从酒吧座椅上用手指点女孩张某,随后起身走向女孩,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女孩,当晚女孩因大量失血死亡。

一个案件彻底毁了两个家庭。最重要的是李某还在缓刑期间,判缓期间任何违法行为都是要从重处罚的,从身上掏出刀具可以看出来李某是随身携带的。跟女孩搭讪遭拒即使恼羞成怒,也不至于动刀动抢,且不谈对错,不尊重别人生命,这种人就应该立即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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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样的人怎么还好意思上诉呢?

希望身为女生的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