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自2021年7月1日起,海南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执行一年一提方式,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

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执行一年一提方式,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属于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约定按月或按季度将房租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中自动划转给房东,每月划转限额为实际租金且不超过900元。

省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缴存职工可通过“海南住房公积金”APP、公积金局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该业务。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慧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袁锋

责任编辑:张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