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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高速交警一支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向社会发布开门纳谏公告,广开言路,征求广大群众对高速公路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支队上下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月12日,支队“开门纳谏”专用热线接到一通群众电话称,G6高速公路乌兰察布段有一区间测速限速标志为80公里/小时,但不远处又出现了限速100公里/小时的标志,两块标志距离较近,容易引人误会,并且该路段视线良好,车辆不多,路况也不复杂,限速80公里/小时大大降低了通行效率,故该群众认为此限速标志设置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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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电话后,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指定法宣督察科负责此事。民警随即对该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的标志为前一阶段道路施工期间施工方所设立,当时为了保障施工工人安全,将车速做了较低限制。但在4月初施工完毕后,该标志一直未被拆除。情况查明后,4月14日,高速交警一支队立即对限速80公里/小时的标志进行拆除。民警也及时电话回复了投诉人处理结果,该名群众在电话里激动的对民警说,“当时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打了这个电话,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解决了,你们对社会的承诺是认真的,是真的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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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蛋 蛋

▎素 材:高速交警一支队 侯宇焘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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