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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10时许,张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陕D6***D的北京牌非营运面包车行驶至泾石路兴隆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张某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扣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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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泾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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